东湖区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首抓大事,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法制意识、民主意识、维权意识和诉访意识的同时,正确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,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上访现象发生,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。
一是责任到人,层层落实。每年年初,东湖区各社区主任与东湖区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,实行社区主任负责制,要求信访办、各工作组成员在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同时,多深入社区和农户家里倾听呼声,了解当前群众需要及时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,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。
二是建立信访信息网络。东湖区各社区均有专职责任信访信息员,对出现在本社区的苗头性上访事件要及时做好疏导工作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,并同时上报区信访办公室,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。
三是严格信访纪律。东湖区向社会公开承诺保密纪律,凡是来信、来电或来访的人和所反映的事,区信访办公室要严格保密,确保来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,所反映的问题在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只在一定范围内通报,若出现泄密事件将实行责任追究制。
四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。东湖区配强信访队伍,提高信访队伍整体素质,把思想好、能力强、信息灵、反应敏捷、有一定工作能力和事业心强的人抽调到镇信访办公室工作,有效杜绝多访、重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。
五是加大信访宣传力度。东湖区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《信访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,增强广大群众的法纪观念,从而规范依法信访,达到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,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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